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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至 114年1月15日,開放各縣市環保局登錄113年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成果自評表

為辦理113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之地方主管機關評鑑作業,即日起開放地方主管機關可填寫113年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評鑑自評表並上傳相關佐證資料(請於114年1月15日前完成),以利地方主管機關儘早完成自評前置作業,詳細內容可參閱「113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評鑑計畫」,謝謝。

發布日期:2024-09-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