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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開放登錄114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成果自評表,填寫期限至 115年1月15日止

為辦理114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業務之地方主管機關評鑑作業,即日起開放『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評鑑自評表』及相關佐證資料上傳功能(請於115年1月15日前完成),以利地方主管機關儘早完成自評前置作業,詳細內容可參閱「114年度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管理評鑑計畫」。

發布日期:2025-10-02